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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4/9 14:34:33
现在社会有很多夫妻在结婚以后由于夫妻感情、外界因素、家庭原因导致婚姻破裂而离婚的,离婚代表着双方解除夫妻关系,放弃彼此的责任和义务。在离婚案件中往往意味着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那么法律上是怎么判定子女抚养权的?下面深圳专业离婚律师为大家介绍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标准:
第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后代,一样平常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紧张疾病,后代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任务,而父方要求后代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缘故原由,后代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后代,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故原由丧失生育能力的;

2、后代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后代健康成长显明不利的;
3、无其他后代,而另一方有其他后代的;
4、后代随其生活,对后代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紧张疾病,深圳专业离婚律师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后代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后代共同生活的。
假如父方与母方抚养后代的条件基原形同,双方均要求后代与其共同生活,但后代单独随祖怙恃或外祖怙恃共同生活多年,且祖怙恃或外祖怙恃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后代照顾孙后代或外孙后代的,可作为后代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后代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后代本人的意见
希望上述的文章内容可以为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有关信息和知识可以搜索: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信息来源:http://www.jhlss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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