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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认定时的三个区别有哪些刑事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3 10:52:58
1. 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的区别
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结果;
而意外事件,是指行为人客观上不可抗拒,主观上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了危害的结果,行为人对危害结果主观上没有过失,不负刑事责任.
2.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和间接故意的故意犯罪的区别
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前,虽然对其行为的危害结果已有预见,但主观上一直认为这种危害结果不会发生.或不希望发生.其危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行为人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过于相信自己所导致.
而间接故意的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而对这种危害结果是否发生持漠不关心、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其主观恶性要远远大于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度也往往不同,所有要负刑事责任.
3. 定罪处刑的区别
由于过失造成危害结果的,法律有规定为犯罪的才负刑事责任,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刑.
标签: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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