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资讯 > 夫妻一方的存款帐户,爱人有权查询吗
夫妻一方的存款帐户,爱人有权查询吗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5/9/2 15:54:29
夫妻一方的存款帐户,爱人有权查询吗
家庭收入一直由她掌管,在银行开户也是以她的姓名,后因咱们两人常常吵架,我便将家里存折帐号复印了下来,在本年的5月份,我老婆向法院起诉要乞降我离婚,我对离婚并不反对,但可恨的是我老婆向法院提交的夫妻共同存款是5千元,我对老婆这种不老实的行动表明绝望,并向法院提出异议。深圳民事纠纷律师请求我举证,我准备带着结婚证和我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查询,银行会让我查询吗?我应当怎样维护我的正当的权益?依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32条、《自己存款帐户实名制》第8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职员对储户的储蓄状况和自己存款帐户的状况有保密的职责,金融机构不代任何单位、自己查询、冻住、划拨储蓄存款,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许自己供给有关自己存款帐户的状况,并有权回绝任何单位和自己的查询、冻住、划拨自己在金融机构的的存款,但法律还有划定的在外。可见自己的储蓄存款状况和自己帐户状况等是触及自己隐私的资料,银行有权回绝你的查询,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划定》第17条的划定,触及国家隐秘、交易隐秘、自己隐私的资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代理人能够请求人民法院查询收集依据,因而,您能够向人民法院提交请求,乞求人民法院对你老婆姓名所开的自己存款帐户进行查询。
信息来源:深圳民事纠纷律师
同类文章排行
最新资讯文章
展开
版权所有:广东新桦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百优世纪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66号谷威大厦11楼B区
电话:0755-23126060 13689593529 传真:0755-231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