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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4/1 9:23:59
离婚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上解除夫妻关系,并且停止双方对彼此的义务。离婚往往伴随着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等,我国婚姻法规定只有确定双方感情破裂才能够批准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是为登记离婚;通过诉讼、法院裁决批准离婚是为诉讼离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诉讼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第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第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深圳专业离婚律师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第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第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第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第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第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第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第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第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希望上述的文章内容可以为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有关信息和知识可以搜索:深圳专业离婚律师

信息来源:http://www.jhlss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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