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会受到哪些刑事责任?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6/6/29 9:33:44
贪污就是贪赃枉法,也就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地取得财物。那么贪污会受到哪些刑事责任呢?深圳刑事专业辩护律师告诉你。
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对犯贪污罪的,应当根据数额大小及其他情节轻重分别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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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刑事专业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