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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的实际作用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4 13:42:43
1、司法人员对刑事律师质疑证据认为是在质疑司法机关本身的诚信
2、刑事律师积极辩护的能力受到法官明显的限制
3、刑事律师会避免直接会见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人以规避刑事风险
4、检察员一接到案件就是要设法构建一个队犯罪嫌疑人不利的案情
5、高司法机关对限制刑事律师的辩护职能是默认的
6、在法庭上不表示赞同法官对案情的推测和看法的刑事律师是无法进行充分的辩护的
7、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发挥任何作用都是很困难的
8、刑事律师能和检察员协商拖鞋的基础是双方事先就存在一定程度信任的私人关系,而和案情本身无关。
9、检察院从来不会依法根据刑事律师的申请而要求警察进行进一步的侦查
10、现实中很少有刑事律师对事实辩护能产生实质性的作用
标签: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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