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资讯 > 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立案标准
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立案标准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4 16:22:59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跑去立案,却不能立案。究竟刑事立案的标准是什么呢?
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 ,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立案标准-刑事立案
(一) ** 案:个人 ** 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 ** 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 ** 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二)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三)诈骗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
(四)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均立为刑事案件。
(五)侵占案: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在5000元以上,拒不退还的,立为刑事案件。
(六)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在500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
(八)伪造、贩运货币案:伪造货币总面值在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贩运伪造的货币总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或币量在100张以上的。
(九)非法买卖外汇案
标签:刑事辩护律师
同类文章排行
最新资讯文章
展开
版权所有:广东新桦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百优世纪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66号谷威大厦11楼B区
电话:0755-23126060 13689593529 传真:0755-231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