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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的处理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1 11:34:50
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中当事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一般体现在工资、辞职、休假、就业、工时、劳动福利、劳动保护、工伤、职业培训等方面。劳动纠纷的处理原则一般会遵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首先会对劳动纠纷进行调解,深圳劳动纠纷咨询然后是仲裁,最后才会进入诉讼程序。
劳动纠纷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在生活中并不算少见。很多劳动纠纷在双方的协商和有关部门的调解下都能妥善的解决,但是有些双方当事人意见不同意、协商不成功那就需要走法律的程序。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劳动纠纷的处理
一、首先,会对劳动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深圳劳动纠纷咨询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二、然后,劳动纠纷进行仲裁,仲裁也称公断。
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一,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案件进行居中公断的执法行为。
仲裁一般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阶段。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
3.调解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深圳劳动纠纷咨询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
4.裁决阶段。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议的处理便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要通过召开仲裁会议的形式做出。一般要经过庭审调查、双方辩论和陈述等过程,最后由仲裁员对争议事实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裁决。仲裁庭做出裁决后应制作调解裁决书。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5.调解或裁决的执行阶段。仲裁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仲裁裁决书在法定起诉期满后生效。生效后的调解或裁决,当事双方都应该自觉执行。
三、最后,劳动纠纷会进入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诉讼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
劳动纠纷要及时、正确地加以解决。
希望上述的文章内容可以帮助大家解决问题,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和信息可以搜索:深圳劳动纠纷咨询
信息来源:深圳劳动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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